:虽乘奔御风,不以疾也。
王青云跑得飞快,还没等王秉义下命令,已经窜到警戒线边缘。
在分界线前站定,王青云才扭头看向身后的警察,轻描淡写地微笑:
“大家放心,我早就得到我爸的消息,已经打探好方案了。”
王秉义森冷着脸,厉声喝道:“兔崽子,回来!”
他刚要往前走,被队长徐文昭拦下,指着自己空荡荡的胸口:
“局长,关心则乱,那小子顺走了我的刀,也许,他真有把握。”
错愕看着徐文昭胸口的黑皮刀鞘,王秉义有点懵,他没记错的话,臭小子被他妈惯坏,除了会和自己抵嘴以外,其他什么都不会,还能有这身手?
他的手,依旧捏得通红发紫。
王青云没有再理会父亲的吆喝,转过身,眼里笑意褪去,严肃爬上心头。
别人只知道里面有刀,他可很清楚,里面,不止有刀,还有枪!
而且他还知道这把枪来自哪里——曾经的718枪案,这是一场要拿命赌的危险,同样,也是丰厚的功劳,比起已年逾中年的父亲,他对自己更有信心。
“达子叔,我是小兵同学,小兵被他们抓住了,让我来给您传话!”
边走边吆喝,王青云360°转身,示意自己身上没有武器。
门边老大听到有人喊自己达子叔,又听见小兵被抓住几个字,脑门一阵晕眩,就要往门外冲出去。
两个兄弟一把拉住他。
“大哥,你让这小子进来,万一是炸呢。”
“是啊大哥,咱们现在出去,只有一个结果,他们不是有什么谈判专家吗,让他们把小兵放了,不然咱们就杀人!”
“你进来!”黑压压的门里传来回应。
得到允许,王青云松了一口气,只要肯见自己,就好办。
与外面炽热白昼不同,进了钢铁厂大门,一股幽寒爬上心头,深邃的凉意侵袭身体,这里荒芜太久,连空气都带着一股铁锈味。
黑暗中,一双血红的眼睛紧盯着自己。
“说,你是谁,怎么知道我叫达子!”达子走上前,拿着半米长的钢刀指着王青云,刀与额头的距离,不到三公分。
“我叫王青云,是王秉义的儿子,你不是嚷嚷着要见我爸吗,我把命交给你,有什么条件,你尽管和我爸提;
至于小兵,他并没有被抓,我和他认识,他曾经给我说过,将来出人头地以后,要带他憨厚老实的父亲去京畿看长城,做一个好汉。”
听到王青云准确说出自己儿子的梦想,钢刀软弱地放下,簇——
男人不自觉后退半步,扬起缥缈灰尘。
他最自傲的,就是自己那个听话而又懂事的儿子,为了他,杀光全天下的人,他都无所谓,可他,不想在儿子面前出丑,给儿子抹黑。
“大哥,别听他的,甭管这小子是不是王秉义儿子,咱们只要给他一刀,外面的人,就知道咱们的厉害,干他娘的!”
说完,在达子身边的另一个男人,拿着刀就要冲上来。
达子一把拉住:“慢,让他把话说完。”
男人被拉住,一抹杀机在眼里闪过,妈的,哪里杀出来的程咬金,要坏老子好事,他瞥向站在达子旁边的另一个人,对方微微点头。
王青云开口:“达子叔,我知道你今天到这来,是为了落实拆迁的事,想拿到拆迁款,让一家人和和美美过日子,但是,你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吗?”
带头的达子点头:“老子,当然知道,大不了,老子一死了之,只要小兵过得好,老子杀警察都可以。”
“达子叔,你可能不知道这件事会闹成什么样子,首先你犯了绑架罪,其次你伤害了人质,故意伤害罪,还扰乱社会治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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